教育券是经济学上的大设想,弗里德曼阐释得清楚,教育券能防止学校的可能垄断,而将选择交给家庭来做。在经济学上,家庭可以看作是一个决策单位。尽管后续研究认为,家庭中贫富不同,对教育券的处理不同。对难民区的调查以及中国河南的调查表明,尽管教育券是专款专用,但是特别穷困的家庭可能将教育券出售给需要的人,而换回生活必需品,如果存在教育券流转市场的话。但是弗里德曼也回应了这种研究,认为即使教育券被转让,仍然增加了家庭的选择途径。于是张五常附和说,此乃妙招。
按照弗里德曼的想法,教育尽管具有正外部性,但如果由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垄断的公立教育,使政府集“资助者”和“提供者”于一身,那么教学质量就得不到提高,因为没有竞争促使学校有激励去改善教学质量。对此弊端,弗里德曼指出,政府资助教育但并不一定必须直接提供教育服务,可以将投入教育的钱以“教育券”的方式发放给家长,帮助家长实现跨地区、跨学校选择教育。简单来说,教育券制度的做法是政府把教育资金直接转成向学生发放“教育券”;学生家长凭“教育券”自由选择学校,并向学校支付“教育券”冲抵学费;成功争取到学生的学校,凭“教育券”向政府兑现。这就激励了学校提高教学质量,也同时增加了家庭的选择权。
现实中,教育券是否可行?在美国以及中国浙江的长兴县,教育券制度已经推行了多年,经验是只要允许当地家庭持有教育券,就能促进当地的教学质量,原本处于垄断地位的学校不能不面临竞争,要去争夺好的生源,而选择权握在家庭手中,学校唯一能吸引家庭的就只有提高教学质量了。这是大有好处的东西。但前提依然是在一个州或者一个县内试点,而不是跨区域选择。
所以东莞出的问题,是新难题。这难题来自于中国的户籍制度对民工迁移的限制,进而引发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有困难。由于户籍制度,应用属人或属地原则,将对各地财政造成巨大影响。目前,东莞就读的非户籍学生人数约34万人,甚至超过了户籍学生。由于各种原因,这几十万学生无法全部享受到户籍学生应有的各种教育“福利”。而原籍地政府借口属地原则,不愿意承担不在当地就学的学生的义务教育费用,这些非东莞籍学生从原籍地也无法享受教育“福利”。
各地政府利用户籍制度相互扯皮,就苦了农民工及其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对他们来说不免费的深层次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间利用户籍制度展开博弈,徒然增加了交易费用,却不能让民工家庭享受好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东莞市长的教育券建议是在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安排,与弗里德曼设想的情况不一致,因为约束条件不同。然而现实毕竟比理论复杂,这种户籍制度下的教育券建议,尽管依然存在不同地区间转换教育券的成本,需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但相比于政府直接划拨财政资金给学校形成教育资源的垄断,无疑是一种改进,毕竟家庭还是拥有了部分选择权。
至于说,如何彻底消除各地政府之间转换的教育券交易费用、以及避免各地之间倒卖教育券进而避免形成教育券黑市,那么毫无疑问,应该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缺乏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要在全国推行教育券、或者即便是在少数流动人口居多的地区推广教育券,也会困难匆匆、费用多多,搞不好会扭曲教育券的本意,歪曲教育资源的配置,那就谈不上免费义务教育,而是教育的悲剧了。 ——作者:李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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